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实训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生物、化学实验用的试剂及实验后产生的化学废物,许多是可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不当极易发生意外或突发事故。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操作的概念,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遇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应急处置

1.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规范、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将突发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潍坊科技学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潍坊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实验实训中心和其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师生员工健康、财产安全及社会危害和社会稳定的所有化学危险品污染、危害事件。主要包括:1)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2实验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侵害;3)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化学品污染事件。凡能进入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的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均应熟识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二章  预防措施

2.1 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有关实验室建设安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2 建立有毒有害、易制毒化学品试剂专库,对于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2.3 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

2.3.1 易燃物、强氧化剂、有毒物品应分开放置。

2.3.2 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掉。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应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以避免化学品引起火灾。

2.3.3 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限量使用。操作过程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有毒的废物、废液要及时收集待集中处理

2.3.4 实验室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1.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2.碘酒(2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3.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4.硼酸(2%的水溶液)。2.醋酸(2%的水溶液)。6.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

2.4 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全方位监控,防止不法之徒盗窃有毒有害及易制毒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化学恐怖攻击,以免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2.5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2.6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3.1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小组

   长:化工与环境学院院长

长:化工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化工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实验室主任

   员:化工与环境学院系主任、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专职实验员

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姓名

移动电话

姓名

移动电话

宋继梅

13465730998

郎秀婷

13589155933

袁志勇

13864636796

赵超

15053672053

王淼

18766899153

宋颜丽

17863637225

胡鹏

13864617207

刘佳

17305362053

闫友军

15963690685

 

 

3.3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3.3.1组长: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

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并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救援具体工作安排,向组长提出救援过程中技术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现场管制及事故处理指令下达等工作。

3.3.3小组成员:随时接受应急小组领导的指挥,科学高效地完成各项救援措施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做好救援过程中的情况汇报和善后事宜的处理。

 

第四章  工作程序

 

4.1情况报告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及危险废物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当发生一般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学校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小组、保卫处、校医院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害源,并利用实验室配备的简单医护设备组织自救、互救,力争将损失危害降到最低。

当发生较严重的化学危险品环境污染和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上级救援部门支援,以防事态发展危及社会和造成更大损失。

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和灾害情况;(2)事故源、危险源种类、数量、性质;(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4)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4.2 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要协同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实施应急。尽快弄清事故种类、性质及已造成的危害围等第一手资料,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规范组织实施。

4.2.1 现场控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配合,切断危害源,隔离危害区,防止事故扩散;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4.2.2救援措施

4.2.2.1 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4.2.2.2 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4.2.2.3 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

4.2.2.4 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4.2.2.5 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2.2.6 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公共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4.2.2.7 发生严重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发生火灾的地点、火情及有无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以便消防队及时准确地赶赴现场灭火救援。在向消防机构报火警的同时,另外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由他们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4.2.2.8 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讲明被盗或丢失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性及被盗丢失地点等基本情况。由值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到场处置。

 

4.3 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责任,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

4.4 事故调查与报告

通过事故现场勘察、技术调查取证、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的基本情况、经过、原因及划分事故责任,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技术保障:加强科学研究,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

5.2 人员培训:加强对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监测与预警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法规、制度方面的培训。

5.3 监督检查:实验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

5.4 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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